元代时期社会并不安定,那么蒙古族人民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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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朝中期,吏部统计的内外官员数目表明:朝官二千零八十九员,其中汉人一干一百五十一员,占百分之五十九点六,京官五百零六员,其中汉人三百五十一员,占百分之六十九点四,外任官一万九千八百九十五员,其中汉人一万四千二百三十六员,占百分之七十一点五。

特别是在各族人民频繁起义之后,蒙、汉各族地主的勾结更为紧密,元朝末年汉族地主扩廓贴木儿、李思齐、张思道等还成为元王朝倚仗的方镇大将、整治起义的大刽子手。在经济上,汉族地主的利益也受到元朝廷的保护和支持。至于四等人中的各族劳动人民,则都受着各族地主的剥削和压迫,有着共同的遭遇和命运,他们对各族地主都展开了反抗斗争。

他们和汉族劳动人民一样,受着封建地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,而且还负担着繁重的军役、站役,大量的蒙族人民因而倾家荡产、妻离子散。早在元世祖时期,这种情况就已出现,如至元二年(1265年)“诸王兀鲁带部贫无擎畜者三万七千二百二十四人”。

随着社会矛盾的日益尖锐发展,元朝中期蒙古平民破产的情况愈为严重,“贫民北来者众”的问题甚为突出。据武宗至大元年(1308年):三月的不完全统计,“北来贫民”竟达“八十六万八千户”之多!仁宗以后,蒙古族诸王所部人民“贫乏”、“乏食”、“讥寒”的记载更是屡见不鲜。

这些破产的蒙族平民,专田产,卖妻子,有的因债务或其它原因被抑为奴,有的被迫卖身为奴。至元二十八年(1291年)元世祖曾有诏令透露出泉州海舶携带“蒙古男女妇人每(们)”出海,贩往回回、忻都(即印度)等地。成宗大德七年(1303年)元朝廷刑部曾说,有人“往往将蒙古人口贩入番邦博易”。

延枯四年(1317年)七月元仁宗也对臣下说:“比闻蒙古诸部困乏,住往清子女于民家为埠仆”。英宗至治元年(1321年),大臣拜住告诉英宗:“延枯年间,朔漠大风雪,羊马驼畜尽死,人民流散,以子女驾人为奴婢。”

值得注意的是,不少蒙族人民也成为了汉族地主、回族商人的奴埠,如延枯七年(1320年)的一个诏书中说,“回回、汉人、南人典买到蒙古子女为驱”,至治元年十月又有诏书提到“蒙古子女弩为回回、汉人奴者”。可见,在元朝中期,蒙古族平民纷纷破产,甚至沦为奴隶,已经成为当时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了。

面对这个局面,元朝统治者为了防止蒙古族平民和奴隶的起义,采取欺骗政策。他们打起“筒民族一家亲”的幌子,假惺惺地说什么“兴王根本之地,其民宜加赈恤”,也实行过一些相应措施。但是,那些所谓“赈恤”的东西,大多为蒙古族地主、官僚和贵族层层克扣,中饱私囊,比如大德二年(1298年)五月,就有“诸王念不列妃扎忽真一诈增所部贫户,冒支钞一万六百余锭”。

纵使那些东西全部发给贫民,也是微不足道,更不能使蒙族人民摆脱贫困,因为只要封建制度还存在,地主阶级还存在,劳动人民就会仍然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,越来越贫困化。当蒙族平民处于贫困之时。

与此同时,元朝统治者又对被“回回、汉人、南人”“典买”为驱奴的蒙族人民,实行“官赎”、“官养”,一再下令各地方官“拘收蒙古子女”,“赎还本部”。并在至治二年(1322年)于元朝中央按军事编制设立“宗仁卫”,所谓“收容”流散逃亡的蒙族平民和奴隶,到至治三年正月,又“以宗仁卫蒙古子女额足万户,命罢收之。”

其实,当时流散逃亡的蒙族人民何止一万户,“命罢收之”只不过表明元朝朝廷根本不可能解决劳动人民(包括蒙族人民)贫困和破产的问题。伴随着“官贩”、“贷钱”、“官赎”、“官养”等欺骗手段,元朝统治者更利用封建国家机器,对流散逃亡的蒙古平民和奴隶,又实行强制的地主阶级手段,用各种方式让他们到原来的蒙族地主贵族的控制之下。

泰定元年(1324年)三月,更严厉规定:“给蒙古流民粮钞,遣还所部。救擅徙者斩,藏匿者杖之。在这里,彻底暴露出元朝统治者弹唱“同民族一家亲”的虚假面目,也清楚表明蒙古族中地主阶级和劳动人民的阶级对立。

但是,无论元朝统治者的欺骗,都阻止不了蒙古族内部阶级矛盾的发展,也,“镇遏”不了蒙古族人民的反封建斗争,反而更加激化了元代社会的基本矛盾。哪里有压迫,哪里就有反抗有斗争!在元王朝的封建统治下,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蒙古族人民,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武装起义。

史载,元仁宗皇庆元年(1312年)十一月,“盗”、“贼”、“寇”,都是封建统治者对起义人民的诬称,既说是“群‘盗’”,则这次以阿失答儿为首的蒙族人民起义,具有相当的规模。延祐六年(1319年)七月,晋王也孙铁木儿所部民,经到掠灾伤,为‘盗’者众。救扎鲁忽赤囊加带往,与晋王内史审录,罪囚重者就启晋王诛之,当流配者加等杖之。”

“晋王”也孙铁木儿,就是后来的泰定帝。晋王所辖地区的人民(“所部民”)大一多是蒙古族人民。经过封建统治者的剥削和他们之间内战的到掠,以及大风雪的灾伤之后,广大人民更加贫困,纷纷起来斗争。“为‘盗’者众”的记载,透露出参加起义的蒙族人民是相当多的。仁宗派出了专管刑律的“宗正府”“扎鲁忽赤”囊加带会同晋王的官员加以压制。

蒙古贵族不是一再叫喊什么“兴王根本之地,其民宜加赈恤”吗?然而,他们对起义的蒙族人民竭尽残酷压制的能事,实行“捕”、“擒”、“流配”、“刑杖”杀害,乃至“支解”!这就是元朝统治者的“仁政”。在这里,我们清楚地看到蒙古族地主贵族的狰狞嘴脸和本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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